目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工信委概况
一、市工信委主要职责
二、市工信委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工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工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工信委概况
一、市工信委主要职责
bet365app是主管工业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目标、规划和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的监督执行。
4、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目标、规划,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5、制定全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指导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发展。
6、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措施;负责对全市工业园区的行政管理、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园区的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实施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评估认定;负责组织指导特色产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数字化园区建设;承担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7、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指导和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改造,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负责备案、核准、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8、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创新规划,依据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9、承担全市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负责新型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管理工作。
10、承担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协调的职责;指导协调现代物流工作;负责铁路专用线、铁路企业自备货车的运行管理;承担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1、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有关行业协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
12、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负责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不含国资委管理)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13、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企业和农村等各领域信息化工作;参与通信、广播电视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全市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全市通信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应用。
14、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通信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15、提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使用结果进行评价和考核。
16、负责国家和省对口部门用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淘汰落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17、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工信委基本情况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委本级和8个所属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40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257人,其中:在职人数143人,包括行政人员7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8人;离休3人;退休人员108人,包括行政人员8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1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市工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工信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006.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0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0.3%;其他收入11.1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56%;上年结转38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14%。比上年收入增加原因是2017年工信系统新增市墙革办、散预办的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工信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006.26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原因是2017年工信系统新增市墙革办、散预办的支出预算。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58.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6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86.6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0万元;项目支出347.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6.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91.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575.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科学技术支出60.00,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50.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4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5%;住房保障支出97.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86.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16%;商品服务支出542.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3%;其他资本性支出10.7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3%;其他相关支出191.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工信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1.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0.3%。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97.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1%;住房保障支出97.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70万元,其他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70万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数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办公费30.54万元,与上年持平。印刷费10.78万元,比上年增加6.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拟开展五项大型活动需准备相关材料印制,特增加印刷费预算数。咨询费0.7万元,与上年持平。电费24.17万元,水费1.39万元,物业管理费13.52万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9.70万元,比上年增加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邮电费预算没有留足,今年进行调整。取暖费1.38万元,与上年持平。差旅费13.98万元,与上年持平。租赁费1.6万元,同上年持平。会议费9.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拟召开经济运行调度会、茶叙会、全市园区工作会、全市工信委主任工作会、全市重大项目调度会等会议,为保障会议经费特增加会议费预算。培训费7.3万元,比上年增加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委拟开展“两化融合”信息培训工作,特调整培训费预算。降温费8.8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车购置经费,也没有安排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费。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3.48万元,此二项经费预算均同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比上年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始公车改革,故公车运行维护费有较大降幅。
第三部分 市工信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7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事业运行: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专项服务、专项业务活动、政务公开审批、法制建设、信访事务、参事事务、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反映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制稿人:张 婷 联系电话:0792-822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