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成本优环境系列解读七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涵盖的领域多。在《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中,省委、省政府出实招帮助企业降成本,推出了9条具体举措,积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意见》中提出,鼓励市县政府联合社会资本设立专项转贷基金,加大对重点企业资金周转的支持,这样有效防范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通过鼓励实体经济土地、厂房等资产,依规进行证券化或利用金融租赁、融资租赁进行售后回租,有效盘活了存量资源。在“支持市县政府通过转贷新增债券等方式筹措的可支配资金,优先用于清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拖欠款。省级转贷置换债券筹集的资金,应按规定用于清偿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拖欠工程款”方面,按2015年转贷我市新增政府债券20.6亿元,企业贷款平均利率6.5个点、提前6个月支付工程款测算,减少企业成本6695万元;按2015年转贷我市置换政府债券144亿元,降低企业贷款利率3个点测算,年减少企业成本43200万元。
降成本,就是要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红利。对企业生产国家指导目录范围的装备产品,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专项资金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15%的补贴。矿山企业采用现金方式存储保证金,在提供国有银行履约保函或信用证后,扣除应存储总额10%的其余部分可予以全部返还。记者了解到,市级发证应存储保证金矿山122个,每年应存保证金约2800万元,如改存保证金信用证,实际为矿山减负2520万元,缓解矿山企业经营资金压力。2018年底前,暂缓对建筑用砂石粘土矿种之外的其他矿山企业的采矿权有偿处置。对已批准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的矿山企业,分期缴款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部分可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前缴清,且免缴缓缴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同时,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进行了规范,避免银行通过服务收费等手段变相提高企业贴现成本;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保证金,对一些确有必要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方式代替。(九江日报 记者 朱曦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