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委、财政局,九江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响应“项目建设见效年”的号召,推进我市“5+1”千亿产业集群,深化新工业十年行动,加快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根据《九江市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18年市级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参照《申报指南》(附件3)。
二、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5个项目。
三、符合申报要求且录入2018年市级技改项目库的企业向县级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工信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格进行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经审核无误后出具真实性申明,填写《九江市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6月12日前联合行文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申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本(含申报材料)发至市工信委投资科邮箱:tzk8211533@163.com 。同时将项目申报材料成册,报送至市工信委投资科。市工信委将对申报的项目实地核查,请各县(市、区)认真把关,确保项目真实性。
四、各县(市、区)工信委、财政局对所申报的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抄送市工信委备查。
联系人:鲍 澄(市工信委) 电话:8211533
联系人:査 巍(市财政局) 电话:8583569
附件:1. 九江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 九江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3. 申报指南
bet365app 九江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9日
附件3:
申 报 指 南
一、技改资金支持的使用范围
(一)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
(二)引进重点技术、装备并消化吸收和创新的项目。
(三)有利于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
(四)老企业新上促进产业链的补链、壮链或配套项目。
(五)符合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主攻方向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军民融合项目。
(六)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智能电器、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以及绿色光电、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建筑装配业及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我市“5+1”千亿产业项目。
二、工业企业申请技改资金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且投产一年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适当放宽);
(二)企业生产经营良好(连续纳税或上缴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上年度年纳税总额50万元以上。
(三)企业总投资过1000万元;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其中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200万元;
三、以下几种类型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申报范围:
(一)初级资源性生产项目(如采矿业、种植业、高危行业等等)或国家限制类项目;
(二)上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支持过的技改项目,但两化融合项目不在此列;
(三)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过但没有竣工验收的技改项目。
四、项目申请
实施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在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向工信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
(一)在浔的中央、省属企业(控股企业)的项目,由企业直接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申报。
(二)市直企业的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市直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向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申报。
(三)县(市、区)属企业的项目,按属地关系由企业向当地县(市、区)工信委(经发局、科工委)、财政局申报,县(市、区)工信委(经发局、科工委)、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后出具整体真实性声明,汇总上报至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申请材料包括:专项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备案(核准)书、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项目实施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能够覆盖项目建设区间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报告或大额发票等固投证明材料。贷款贴息项目还需提供项目贷款合同书、贷款进账单、银行贷款利息单等。
(四)申报的项目需要在8月31日之前竣工,各县(市、区)要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市工信委。以奖代补的项目资金在竣工之后再拨付。
五、项目补助资金
初步确定,补助资金金额以技改项目固投额为依据,项目固投300万元(含)-1000万元,补助20万元;项目固投1000万元(含)-3000万元,补助30万元;项目固投3000万元(含)-8000万元,补助40万元;项目固投8000万元(含)以上,补助50万元。具体补助金额会根据项目上报情况(包括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和财政预算安排做适当调整。